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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将审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4  浏览次数:49
核心提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3月28日(星期四)在贵阳召开,会期2天半。会议期间,将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3月28日(星期四)在贵阳召开,会期2天半。会议期间,将审议《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等。

据了解,本次会议预定议题包括: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审议《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阳市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的决定》、《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阳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决定》、《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 会关于废止〈松桃苗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的决定》。

  同时,将审议《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草案)》、《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年立法计划(草案)》;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据悉,本次常委会会议安排旁听人数10人以内,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或者村(居)委会证明,均可申请报名。

  报名时间:3月25日,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3号楼省人大机关一楼值班室)

  联系电话:689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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