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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及编号实施工作背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18  浏览次数:32
核心提示:2004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标志着我国高速公路进入了系统化、网络化发展的新阶段。国家高速

2004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标志着我国高速公路进入了系统化、网络化发展的新阶段。国家高速公路网由7条首都放射线、9条南北纵向线和18条东西横向线组成,简称为“7918网”,总规模约8.5万公里。截至2008年底,全国(不含港、澳、台,下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6.03万公里,其中国家高速公路近5万公里,占国高网规划总里程的60%左右。高速公路网络的效益日益显现,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支撑作用。

但是,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初期,由于采取分段式建设、分散式管理的建管模式,路线命名由各地根据建设项目路线走向的起终点地名确定。如北京至拉萨高速公路,北京市命名为八达岭高速、京昌高速,河北省命名为京张高速、丹拉高速,内蒙古命名为呼集高速、呼包高速等。这种带有明显地域特征的命名方式,在高速公路连线成网的新格局下,就带来了“一路多名”、编号不一、标识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高速公路网功能的充分发挥和服务水平的提高,给人民群众出行特别是跨区域行驶的群众带来不便,也不能适应公路网络化、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从国外经验看,统一规范高速公路命名编号是发达国家高速公路管理的一条成功经验,是高速公路发展到一定阶段对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推进数字公路和智能交通的基础和前提。例如欧洲大陆各国之间高速公路,尽管国家之间的语言、文化、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但均采用统一编码,保证各个国家之间的交通信息的连贯和唯一,并据此建立数字公路和智能交通体系;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也按照国家级、地区级等层面确定数字化的线路编号。

此外,近年来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对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提出过很好的建议和提案,有关媒体也进行过报道,更有众多热心群众提出过具体改进意见。因此,尽早统一规范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无论是从方便群众出行,还是提高高速公路网服务水平的角度,都是迫切需要的。

正是在此背景之下,为了统一和规范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根据《公路法》的规定,以及《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要求,原交通部规划司、公路司等有关司局即于2005年启动了国高网命名和编号统一规范工作的研究,一方面组织各地对国高网路线进行梳理,一方面着手对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研究修订,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达成广泛共识的基础上,2007年,制定发布了《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2008年制定发布了《国高网里程桩传递方案》,2009年7月1日,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正式发布实施。与此同时,我部从2007年7月开始研究部署在全国组织开展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实施工作,并以G2(京沪高速)作为示范工程,先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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