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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三措施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06  浏览次数:39
核心提示:据悉,该县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廉租住房1700套、公租房414套、城市棚户区改造700户。目前,廉租住房已取得可研批

据悉,该县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廉租住房1700套、公租房414套、城市棚户区改造700户。目前,廉租住房已取得可研批复、初设批复、土地批复、环评批复并完成±0.000以上施工图设计,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公租房均已办完土地、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相关手续,部分项目正在进行施工招投标,部分项目已完成基础开挖;城市棚户区改造已完成规划编制,制定了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签订征收协议7户。

一是强化领导,形成合力。调整充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列入全县十件实事之一来抓,细化责任,倒排工期。由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从项目立项、资金使用、项目推进等实行全程监督,优先安排项目选址、土地审批、环评、初步设计、施工许可等审批工作,实行“绿色通道”。

二是盘活资源,精心施工。在项目选址方面,针对县城区没有净地可供建设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推进缓慢的现状,采取将廉租住房建设与棚户区改造相结合,分散布点和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统筹谋划项目选址。在建筑设计方面,遵从“占地不多环境好,户型不大功能全,价格不高质量好”的原则,对单体建筑的户型面积、使用功能、外观造型、成本控制等进行综合考虑,在有限户型面积里优化使用功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建造成本。

三是强化监管,阳光操作。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管理制度、一套配套措施”,建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对项目建设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户、专用、专帐管理,县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确保资金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对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严格实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打造阳光工程、廉洁工程、优质工程,让社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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